行號組織(營業登記)
所謂行號組織泛指的是依循商業登記法,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的營利事業,例如:某某企業社/實業社/商行/工作室/個人工作室等之類,包含網商或固定營業場所攤商。
行號登記 適合申請對象
1.因適用的是較簡易的商業登記法,而非公司法,所以適合較小規模事業的經營者
2.因商業登記的名稱僅限登記所在地縣市可以使用,所以較適合定點經營之零售業者。
3.網路開店之營利事業。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應備文件
1.提供五個想要設立行號的名稱。
2.負責人身份証影本。合夥組織者,檢具合夥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合夥契約書。
3.資本額證明文件。
4.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非商業負責人或合夥人者,應加具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得以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代之,所有權人同意書得以商業與所有權人簽訂之租賃契約,或載明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之商業負責人與所有權人簽訂租賃契約影本代之。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應注意事項
1.行號非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從事其它法律行為,得連續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
2.行號之負責人需對行號負擔的經營責任為無上限。
3.月營收二十萬以下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4.行號每年的營利所得直接併入負責人之個人綜合所得裡合併課徵綜所稅。
什麼條件可以免辦商業登記
1.攤販(無照)
2.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3.家庭手工業者
4.民宿經營業者
5.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詳說明如下)
6.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及其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准予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78/04/06台財稅第781143103號函)
7.拳藝之傳授、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者,係屬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如無銷售貨物或其他勞務者,依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其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無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財政部84/07/12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