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https://www.tipo.gov.tw/np.asp?ctNode=7027&mp=1
商標申請流程
商標申請的手續,主要依照申請、程序審查、實體審查、公告之順序進行。商標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可辦理展延。
申請
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商標圖樣及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及身份證明文件、委任狀、優先權等。
必備文件提出之後,才能確保申請日,並進入下一階段程序。
程序審査
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之規定。
文件是否齊備並具有法律效力。
代理人之資格與權限。
申請人資格是否合乎規定。
是否繳納規費。
等之審查。
實體審査
是否有識別性。
是否有註冊之事由。
商標圖樣中包含不具識別性部分,且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申請人應聲明該部分不在專用之列。
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等要點之審查。
公告
經核准審定之商標,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後,始予註冊公告,並發給商標註冊證。
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